一、贷款对象:
1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: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2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: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和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3、大中专毕业生:普通高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毕业后2年以内的毕业证书和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4、残疾人:残疾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5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:低保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6、被征地农民: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出具的被征地证明;7、刑释解教人员: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人社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8、农村妇女。
二、提供材料
1、审批表两份
2、创业项目证明两份
3、申请书两份
4、贷款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两份
5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两份
6、担保人承诺书及证明两份
7、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
说明: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0周岁不再享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