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工作的办事流程:
1、信访事项的提出:信访人以口头、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等形式提出,并记载信访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等。
2、信访事项的受理:由信访工作科受理,登记信访人的相关情况。
3、信访事项的办理:将信访件分类报分管领导批示相关科室,重大事项报局主要领导。根据局领导的批示,转相关业务科室落实,在认真调查、研究的基础上,写出书面回复材料,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后,由办理科室或信访工作科回复信访人或转办单位。
4、备案:信访件办理科室将原信访件和回复交信访工作科登记备案。
5、咨询电话:0376-7951917